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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我校开展“社会主义‘有点潮’”系列主题活动的通知
2017-03-28 10:26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个自信”,以浓厚的理论氛围、舆论氛围、文化氛围、社会氛围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在高校开展“社会主义‘有点潮’”系列主题活动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7〕9号)文件要求,校党委决定从3月份开始在全校开展“社会主义‘有点潮’”系列主题活动。现就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系列主题活动以世界社会主义发展500年为背景,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为主题,引导广大师生畅谈和表达对科学社会主义特别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个自信”的认识和体会。

二、活动形式

系列主题活动包括演讲比赛、征文竞赛和湖南教育电视台“‘三新’进校园”电视理论节目主题歌创作大赛。其中,演讲比赛分教师组和学生组进行,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开展;征文竞赛和主题歌创作大赛不分组进行,优秀作品由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推荐后直接进入决赛。

三、活动对象

全校师生

四、活动要求

1.紧扣主题,导向正确,其中演讲比赛、征文竞赛可以重点围绕“乌托邦岛是个什么岛”、《共产党宣言》是本什么书、“‘阿芙乐尔’号为什么会开炮”、中国的土地为什么这么红、中国梦是个什么梦、中国的“朋友圈”为什么这么大、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社会主义为什么“有点潮”等话题进行。

2.自拟题目,文体不限,其中演讲稿件不超过2500字、演讲时间不超过6分钟,征文稿件原则上不超过4000字,主题歌时间长度不超过6分钟。

3.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一经发现剽窃行为,取消参赛资格。

五、活动组织

1.系列主题活动由校党委宣传部会同学工部、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等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2.教师组演讲比赛和征文竞赛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在4月30日前推荐1-2篇征文稿件,5月20前完成。

3.学生组演讲比赛由校团委负责组织实施,各学院党委在4月30日前推荐1名篇演讲稿件参加初赛(初赛根据演讲稿件文本择优推荐10篇作品参加决赛);决赛应在5月10前完成。

4.主题歌创作大赛由校团委负责组织实施,一首主题歌曲(词)参加决赛;团委应在5月10前完成决赛。

5.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举办“社会主义‘有点潮’”理论研讨会。

6.系列主题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由宣传部负责。

六、评选表彰及推介

1.本次活动设优秀作品奖。优秀作品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和奖金。

2.在校内新闻媒体开设“社会主义‘有点潮’”专题专栏,择优刊登获奖优秀作品。

3.根据各组竞赛情况择优推荐参加湖南省赛。

七、工作要求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将“社会主义‘有点潮’”系列主题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抓手,作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手段,作为展现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等教学成果的重要方式,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全面发动、力求实效。学校新闻媒体要全力配合,及时报道活动的进展情况,刊载(转载)优秀作品,营造浓厚氛围。活动结束后,党委宣传部要及时将本单位开展“社会主义‘有点潮’”系列主题活动的总结材料报送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

 

 

中共我院委员会

2017年3月26日

 

附件【关于在全校开展“社会主义‘有点潮’”系列主题活动的通知.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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